一、地区用电情况
1-11月份,我市全社会用电量累计999.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2%,其中工业用电量94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04%,占全社会用电量的94.66%。全社会使用电网电量687.01亿千瓦时,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250.49亿千瓦时,厂用电48.33亿千瓦时。
1-11月份,我市全社会累计用电量按产业分,第一产业20681万千瓦时,同比降低6.34%,占全社会用电量的0.21%。第二产业947.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9%,占全社会用电量的94.75%,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主要为晶硅产业)用电量324.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65%,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2.47%;电解铝用电量353.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5%,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5.35%;钢铁用电量102.62亿千瓦时,同比降低7.45%,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0.26%。第三产业31.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9%,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1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9.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1%,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93%。
二、地区发电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底,全市并网装机容量1983.24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1105.62万千瓦,火电中的公用电厂及自备电厂装机分别为691万千瓦和411.02万千瓦,可再生能源(普拉特垃圾电厂)发电装机3.6万千瓦;新能源装机877.63万千瓦(占全市装机容量的44.25%),新能源中的风电及光伏装机分别为578.89万千瓦和298.73万千瓦。储能电站装机35.8万千瓦。
1-11月份,全市累计发电量776.91亿千瓦时,同比降低0.52%。其中,火电累计发电量638.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59%。火电中的公用电厂及自备电厂发电量分别为368.91亿千瓦时和268.04亿千瓦时(普拉特垃圾发电厂发电量1.29亿千瓦时),同比分别降低2.9%和增长5.79%;新能源累计发电量138.67亿千瓦时(占全市发电量17.85%),同比降低5.33%,火电发电量﹕新能源发电量为4.6﹕1。新能源中的风电及光伏发电量分别为102.08亿千瓦时和36.59亿千瓦时,同比分别降低11.6%和增长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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