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工信园区字〔2024〕87 号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3〕72号)和《自治区工业园区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23〕73号)印发实施后,各盟市提出对工业园区主导产业进行调整的请示,结合发展实际,对各工业园区主导产业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开展工业园区相关工作,现将调整完善后的《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审核公告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审核公告目录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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