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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的情况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9日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作者: 访问次数:

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监管,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市工信局制定出台了《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将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信用水平逐级递减,并采取激励、约谈等相对应的措施,引导相关企业诚实守信。

  根据权责清单,市工信局具有1项行政许可、2项行政备案、7项行政监督检查、25项行政处罚的职能,涉及民爆企业、盐业企业、重点用能企业、电力企业的监督检查等。截至2024年9月末,共开展监督检查46户次的,未发生行政处罚,未发现企业失信行为,总体信用良好。市工信局高度重视工业企业的信用建设情况,在组织企业申报项目时,将信用评价作为重要前置条件,在确认信用良好的基础上,再向上级部门推荐申报项目。

  下一步,市工信局将继续按照“十公示”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积极采取约谈、增加检查频次等措施,督促其提高信用意识,切实做到讲诚信、守信用。



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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