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遴选电机回收拆解单位的公告
为支持鼓励我市废旧电机回收利用规范化行为,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根据《包头市支持鼓励废旧电机规范化回收利用的政策措施》要求,我局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电机回收拆解单位,承接我市工业企业淘汰电机的回收利用工作。经企业申报及现场考察审核,现将我市电机回收拆解企业名单予以公告。公告名单内的企业接受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委托,对我市回收稀土永磁及能效一级电机替换淘汰的电机进行回收处置,并承诺全部拆解,不回流到市场。回收单位资质时限由名单公布之日至2026年11月10日止。包头市电机回收拆解单位于2024年12月30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予以公告。
附件:包头市电机回收拆解单位名单
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姜辉、张志慧,5618402
附件:包头市电机回收拆解单位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1 | 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综合工业园2号 | 梁静 | 13739971329 |
2 | 包头市平远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综合工业园1号 | 孙雪君 | 15849298676 |
3 |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 王杰 | 15354908384 |
1.供电可靠性指标情况
全口径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完成0.91小时/户(供电可靠率99.9588%),用户平均停电频率完成0.271次/户。
城网(1+2)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完成0.2032小时/户(供电可靠率99.9908%),用户平均停电频率完成0.0484次/户。
农网(3+4)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完成1.0634小时/户(供电可靠率99.9518%),用户平均停电频率完成0.3193次/户。
2.综合电压合格率指标
全口径综合电压合格率完成99.901%,其中城网综合电压合格率完成99.929%,农网综合电压合格率完成99.858%。
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遴选电机回收拆解单位的公示
为支持鼓励我市废旧电机回收利用规范化行为,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根据《包头市支持鼓励废旧电机规范化回收利用的政策措施》要求,我局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电机回收拆解单位,承接我市工业企业淘汰电机的回收利用工作。经企业申报及现场考察审核,现将我市电机回收拆解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名单内的企业接受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委托,对我市回收稀土永磁及能效一级电机替换淘汰的电机进行回收处置,并承诺全部拆解,不回流到市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3日,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5618402
附件:包头市电机回收拆解单位名单
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姜辉、张志慧,5618402。
附件:包头市电机回收拆解单位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1 | 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综合工业园2号 | 梁静 | 13739971329 |
2 | 包头市平远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综合工业园1号 | 孙雪君 | 15849298676 |
3 |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 王杰 | 15354908384 |
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4项整改任务销号情况的公示
按照《包头市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办法(试行)》(包整改办发〔2023〕47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
验收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昆都仑区、石拐区、达茂旗、固阳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自治区钢铁行业限制类装备延缓退出要
求,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钢铁行业限制类装备退出工作;各地区不得以铸造名义增加钢铁产能。
整改完成情况:
钢铁行业限制类装备已全部退出,关键设备已拆除,不具备复产条件;2023年海明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在落实整改工作前发生了向钢铁企业销售铸造生铁行为,整改后再未向钢铁企业销售铸造生铁。
整改验收情况:我局带领行业专家会同昆都仑区、石拐区、达茂旗、固阳县等单位于6月19日至12月26日完成了对6户钢铁企业限制类装备的验收工作并已进行公告,符合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工信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市工信局冶金建材科
联系电话:0472-5618407
联系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D0422办公室
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27日
包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限制类装备退出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计划的通知》(内工信治建工字〔2021〕8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关于延缓包头市钢铁行业限制类装备退出实时限意见的报告》(内工信发〔2023〕211号)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市钢铁行业限制类装备在2024年12月底前全部退出,经企业申请,市工信局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验收,包钢3#转炉已关停并断水断电,拆除电机等动力设备,现场进行封存,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达到限制类装备退出要求。现予公告。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包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限制类装备退出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所有制类型 | 设备型号 | 退出时间 | 备注 | |
炼铁装备 | 炼钢装备 | ||||||
1 | 包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昆区河西工业区 | 国有 | — | 炼钢厂3#80吨转炉 | 2024年12月 |
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24项整改任务销号情况的公示
按照《包头市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办法(试行)》(包整改办发〔2023〕47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整改任务。
验收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固阳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目标:通过对地下水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Ш类水水质标准限值,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
1.包头金山工业园区渣场于2021年12月4日停止接收工业固废,渣场内原有固废于2022年9月清理转运至新恒丰渣场。
2.2022年5月,委托内蒙古内化科技司法鉴定所对渣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进行水文地质调查和司法鉴定,确定渣场滤液渗漏与地下水污染因果关系。2023年5月17日该公司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确定渣场因防渗层破损,导致渗滤液下渗污染环境行为与评估区地下水环境污染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根据司法鉴定结果,2023年10月,由内蒙古固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包头金山工业园区固废渣场地下水生态系统恢复及提升工程项目”。2023年12月完成渣场库区修复。2024年7月进行地下水治理,11月10日完成地下水治理约60000立方米,地下水质符合(GB/T14848-2017)Ш类水水质标准。2024年11月14日,召开项目竣工验收会议,完成对渣场地下水修复治理。
整改验收情况:组织责任单位成立联合验收组进行整改验收,形成了整改验收意见,经评判,符合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工信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3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市工信局工业园区科
联系电话:0472-5618409
联系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D0420办公室
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