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2-03-01
资料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通知
内工信发〔2022〕34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下面简称《公告目录》)已在自治区政府网站对外公告。
公告后,部分盟市提出对工业园区主导产业进行调整的请示,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领导批示精神,自治区工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发展实际,对部分工业园区主导产业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开展工业园区相关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完善后的《公告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
2.《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优化调整实施方案》
自治区工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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