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三批(三季度)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
发文时间:2022-10-18
资料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要求,现发布2022年第三批(三季度)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

(一)安徽省巢湖市巢联民爆物品有限公司庐江县民爆分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267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在对安徽省巢湖市巢联民爆物品有限公司庐江县民爆分公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违规将载有工业炸药的车辆停放于仓库区大门外。68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企业违规问题开展立案调查。712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49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

(二)山西省晋中市德圣射孔器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27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在对山西省晋中市德圣射孔器材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某工作间作业时抗爆门未关闭,实时监控发现该工作间有超员现象。76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立案调查。721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企业作出罚款3万元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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