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拟每年培育5-10户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企业 推动包头制造业向服务化转型
发文时间:2021-03-11
资料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日前出台《包头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积极探索培育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推动我市制造业向“制造+服务”转型。

根据《方案》,2021年-2025年我市拟每年培育5-10户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企业,通过试点示范企业引领,打造一批两业深度融合型企业和平台,因地制宜、先行先试,为两业融合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试点示范企业由各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工信部门从当地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工业企业、工业技术创新平台型企业中推选、初审和申报。入选试点企业必须在包头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已正常经营两年以上,企业组织结构健全,企业主体和其法人代表未进入信用管理系统黑名单,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安全生产事故和因环境污染问题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行为,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良好的盈利能力。企业服务管理体系健全,知识产权明晰,具有较强的服务型制造能力和持续的服务型制造投入,对同行业有较大示范带动作用。企业服务型制造符合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服务型制造行业的发展方向,发展潜力较大,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市场前景较好。

市工信局对各地区申报试点企业进行审核,并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确定市级试点示范企业,并优先向国家和自治区推荐认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已获得自治区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同时认定为包头市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无须再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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