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委专项巡察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文时间:2022-04-14
资料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共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市委专项巡察进展情况的通报

包工信党发〔2022〕13号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7日至8月1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进行了污染防治专项巡察,2021年9月18日,向市工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目前,集中整改期已结束,按照《中共包头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包党办发〔2021〕20号)规定,现将截至2021年12月24日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进展情况

(一)落实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学习贯彻落实不力。

12019年、2020年市工信局党组未对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2年7月1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完成情况:2021年10月20日上午,市工信局党组成员、局长刘永明同志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四次集体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论述以及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市工信局未将涉重金属行业的减排工作列入《市工信局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完成情况:2021年9月将涉重金属行业的减排工作列入《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包头市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实施方案》。

(3)市工信局未按照《包头市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于2021年6月底前督导“未完成雨污分流改造的园区专项整改方案”的制定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完成情况:2021年10月14日制定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督导安排并向各工业园区下发《关于开展落实工业园区雨污分流工作的督导通知》,已开展督导工作,市工信局负责的工业园区没有雨污混流现象。

42021年5月印发的《包头市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市工信局负责督导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工作,8月6日才下发了《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工作的通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完成情况:按照《包头市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工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工作的通知》(包工信原工发〔2021〕198号),要求各旗县区对生产、使用油漆、涂料、油墨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进行排查,严格落实国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2021年11月,市工信局对各旗县区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工作进行了督察,已排查出生产使用挥发性有机物的20户(涉及涂装、涂料生产、塑料制品、印刷等行业)企业,均实现了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作。

2.落实污染防治责任有差距。

1)市工信局对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缺乏有效管理。2020年全市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5152.8万吨,当年利用2457.4万吨,利用率47.7%,与自治区“十三五”规划80%以上的目标相差较大。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完成情况:市工信局及时印发《包头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发展规划(2020-2025年)》,截止2021年12月,包钢高炉水渣大青山南坡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正按方案稳步推进,已回填冶金渣335万吨。包瀜环保新材料公司利用冶金渣生产50万吨高纯碳酸钙一期第一阶段于2020年初建成并开始试生产,第二阶段工程建设已完成施工现场基坑换填后承载力实验和部分垫层浇筑。鹿城路桥公司利用冶金渣替代砂石料,累计处理工业废渣120万吨,企业自主申请的公路水泥稳定钢渣混合料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的地方标准,获得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批准。

(2)按照《市工信局贯彻落实<包头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0年底应新增20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尚有5家未审核。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完成情况:市工信局积极推动我市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对2020年未完成审核的5户企业开展审核工作,2021年在已完成5家清洁生产企业审核基础上,又新增10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到位

1.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1)市工信局0A办公系统2018年建成,截至巡察之日仍未使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完成情况:2021年9月市工信局OA办公系统已全面上线运行。

2.担当责任有差距。

1)市工信局截至巡察组入驻仍未制定《市工信局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完成情况:2021年9月制定并印发《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包头市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实施方案》。

2)对照《包头市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应负责工业园区的“雨污分流”督导工作,目前主动认领不到位、工作开展滞后,研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缺失。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完成情况:将工业园区排水管线标准“由工业园区负责将雨水管线和污水管线修至用地红线附近的管线支线井”纳入工业园区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工业园区雨污管线建设工作有效落实。同时向各工业园区下发《关于开展落实工业园区雨污分流工作的督导通知》,并开展督导工作。

32021年5月12日市工信局印发《关于持续做好包头市“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每月5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报市工信局,截至目前各地区只上报了一次,市工信局未及时督促各地区上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仍需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市工信局严防“散乱”企业死灰复燃,持续做好“散乱”企业排查,按月上报排查结果,巩固好“散乱”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成果。2021年11月,市工信局对各地区“散乱”企业排查和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察。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薄弱

1.责任落实不到位。

12021年市工信局未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要求报送“全市六五环境日暨6.17全国低碳日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完成情况:2021年9月30日市工信局将“全市六五环境日暨6.17全国低碳日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报送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2021年8月7日,巡察组明察暗访中发现目前仍有四家“散乱”类工业企业在生产。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完成情况:市工信局督促相关地区持续开展“散乱”综合整治工作,落实月调度制度,要求旗县区按月上报排查整治情况,并开展实地督查。目前,4户“散乱”企业(昆区3户、九原1户)已完成整治任务。

2.监督执纪不够。

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执纪不到位。对一些隐形的问题没有深入挖掘,对单位内部权利运行情况跟进监督不够及时。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融合不够紧密,对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等具体业务工作方面监督不够深入、细致。监督方式创新不足,常规监督多,针对性的专项监督少,参与式的被动监督多,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的主动监督少。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完成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派驻纪检组监察组组织市工信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委员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2次;积极参加市纪委组织“苦练内功百日功坚行动”,学习了网上“精品讲堂”18课。参加市纪委组织集体培训领导干部讲堂10人次;组织组内人员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参与审察调察实际办案过程,不断提高全体人员审察调察办案能力;深入企业调研走访,就企业营商环境,机关为企业服务等方面征求意见建议,拓宽收集问题线索渠道,了解和掌握企业经营情况,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等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意识,扛牢主体责任。局党组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抓不懈,标本兼治,精准发力,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不断把从严管党治党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整改到位。局党组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台账管理,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紧盯问题整改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通过问题整改,加快形成符合市工信局实际的制度体系和党的建设、机关运行等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472-5618440    传真:0472-5618390

通讯地址:包头市九原区沙河街道开元大街1号 市党政办公大楼D413

电子邮箱:btjwjgjw@163.com

 

 

 

                                                                              中共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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