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坚决遏制“四风”问题的通知
各科室、二级单位:
“中秋、国庆”来临之际,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中秋、国庆期间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节日期间,各科室、二级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对节日期间防范“四风”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提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各科室、二级单位要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实的行动举措,对标对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1.严禁搞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严禁违规收送“天价”月饼、蟹卡蟹劵等电子购物卡券及其他礼品礼金;
3.严禁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
4.严禁利用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5.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6.严禁以遵守纪律名义,对应该发放的福利不予发放的不作为问题;
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
8.严禁在内部场所违规吃喝、聚众饮酒;
9.严禁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
娱乐等活动;
10.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
11.严禁公款旅游和借学习、培训之机绕道旅游;
12.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13.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4.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15.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16.坚决杜绝酒驾行为。
局机关纪委将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办公室、人事科加强对“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同时将畅通各种监督渠道,严肃受理群众关于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举报。对存在的问题,将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不包容不姑息,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公开通报曝光一起,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不断巩固拓展我局作风建设成效,推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
中共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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