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发文时间:2023-09-25
资料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巡察组于925日至1125对煤矿、危化品、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主管和监管职责的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以及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以上部门单位开展专项巡察,根据工作需要延伸至其他职能单位、乡镇、产业园区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重点聚焦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落实督促整改责任提升基层监管队伍素质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涉及安全生产领域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设立值班电话19969022983 (受理时间为:925日至1125,早9时至晚18时);接访地点:市委党校主楼五楼525房间;电子信箱:aqscxcz1234@163.com。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扫二维码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市委第巡察组

2023年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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