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信消科字〔2024〕36号
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
第三批包头市创新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工信局、稀土高新区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包头市委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质提效的实施意见》(包党发〔2024〕1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四个一”活动,进一步推动和鼓励包头市企业和研发机构加大投入实施创新产品开发,加快创新产品推广和产业化,根据《包头市创新产品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开展包头市创新产品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办法》规定的企业产品均可申报,重点支持稀土新材料、晶硅光伏材料、风电装备、储能氢能、先进金属材料、新能源重卡及配套、碳纤维及高分子新材料等战新产业,以及钢铁、铝、铜、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农畜产品、食品加工以及轻工业等领域企业的产品。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企业及产品应符合《办法》第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办法》规定,提交附件2中要求的申报材料。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各地区工信部门按照《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负责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产品的申报受理、初审和推荐,并于2024年4月26日前,将推荐文件、申报材料和汇总表(见附件3)等纸质材料及电子光盘,报送市工信局消费品工业和科技科,电子版材料(包括企业申报材料)以zip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曹希丹 联系电话:5618449
邮 箱:bjxxfp@163.com
附件:1.包头市创新产品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2.包头市创新产品申请材料清单
3.2024年度创新产品申报汇总表
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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