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4-03-25
资料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包工信消科字〔202435号

 

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第市级工业设计

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工信局,稀土高新区经信委

按照《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包工信消科发〔2021〕71号)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第四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办法》规定的工业设计中心均可申报,包括企业、科研机构、设计单位及高等院校等设立的工业设计中心。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企业及单位应符合《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办法》规定,提交《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12)等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各地区工信部门按照《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负责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单位的申报受理、初审和推荐,并2024426日前,将报文件、申报材料和汇总表(见附件4)等纸质材料及电子光盘报送市工信局消费品工业和科技科,电子版材料(包括企业申报材料)以zip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曹希丹           联系电话:5618449

  箱:bjxxfp@163.com

 

附件:1.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单位)

          3.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4.2024年度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

          5.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322

附件1  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doc

附件2  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单位).doc

附件3  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doc

附件4  2024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5  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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