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24项整改任务销号情况的公示
按照《包头市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办法(试行)》(包整改办发〔2023〕47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整改任务。
验收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固阳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目标:通过对地下水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Ш类水水质标准限值,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
1.包头金山工业园区渣场于2021年12月4日停止接收工业固废,渣场内原有固废于2022年9月清理转运至新恒丰渣场。
2.2022年5月,委托内蒙古内化科技司法鉴定所对渣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进行水文地质调查和司法鉴定,确定渣场滤液渗漏与地下水污染因果关系。2023年5月17日该公司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确定渣场因防渗层破损,导致渗滤液下渗污染环境行为与评估区地下水环境污染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根据司法鉴定结果,2023年10月,由内蒙古固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包头金山工业园区固废渣场地下水生态系统恢复及提升工程项目”。2023年12月完成渣场库区修复。2024年7月进行地下水治理,11月10日完成地下水治理约60000立方米,地下水质符合(GB/T14848-2017)Ш类水水质标准。2024年11月14日,召开项目竣工验收会议,完成对渣场地下水修复治理。
整改验收情况:组织责任单位成立联合验收组进行整改验收,形成了整改验收意见,经评判,符合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工信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3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市工信局工业园区科
联系电话:0472-5618409
联系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D0420办公室
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20日
- 大
- 中
- 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