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废止《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引进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的函
发文时间:2025-03-28
资料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对废止《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

引进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的函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培育发展优质中小企业的工作部署,促进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市工信局于2023年初牵头起草并由市政府印发了《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引进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包府发〔2023〕40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去年底,全市规范性文件审查指出《若干措施》“三、重点工作中第2、3条”措施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同时,《若干措施》主要内容所依据的上位文件《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内政发〔2023〕3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包府发〔2022〕19号)等废止或失效。

综合考虑上述情况,我们建议废止《若干措施》并报市政府。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请于4月14日前将意见发送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科邮箱。

 

联 系 人:温砚舟

联系电话:5618435  邮箱:btjxwcjc@163.com

 

附件:《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引进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包府发〔2023〕40号)

 

 

 

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8日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引进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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