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头市新恒丰能源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机组核验情况的公告
发文时间:2025-11-03
资料来源: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包头市新恒丰能源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机组核验情况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热电联产机组核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内能规范字〔2021〕1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电力企业6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法改字〔2022〕1426号),经组织专家评审,包头市新恒丰能源有限公司2号机组(容量35万千瓦)热效率、热电比等运行指标符合热电联产认定标准,经征求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意见,确认包头市新恒丰能源有限公司2号机组为热电联产机组,现予以公布。本次核验原则上“一次核验、长期有效”。
附件:包头市2025年热电联产机组核验审查合格名单
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3日
附件
包头市2025年热电联产机组核验审查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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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电厂名称 |
机组编号 |
单机容量/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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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包头市新恒丰能源有限公司 |
2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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