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头市聚隆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产能出让的公示
发文时间:2026-01-29
资料来源:包头市工信局
关于包头市聚隆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产能出让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发改环资〔2021〕1524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计划的通知》(内工信冶建工字〔2021〕85号)等相关政策要求,包头市聚隆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拟将现有60万吨焦化产能出让给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石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就该事项上报《关于包头市聚隆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转出焦化产能的请示》(石工科字〔2026〕7号)。按照相关规定,现将包头市聚隆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产能出让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472-6668408
附件:
石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包头市聚隆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转出焦化产能的请示.pdf
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29日
字体
- 大
- 中
- 小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