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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8日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作者: 访问次数:

《包头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材料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

本办法所称的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形态,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制造业企业通过创新优化生产组织形式、运营管理方式和商业发展模式,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从单纯出售产品向出售“产品+服务”转变,有利于延伸和提升价值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市制造企业实施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提高我市服务型制造整体发展水平,增强产业竞争力,推动我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内工信消工字〔2019235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要求、目标

(一)工作要求:申报包头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总体要求为:企业必须立足制造、融入服务,优化供应链管理,深化信息技术服务应用,升级产品制造水平,提升制造效能,拓展产品服务能力,提升客户价值,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中实现制造业可持续发展,打造产业竞争新优势。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力争创建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50家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实施时间

(一)执行范围: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各工业园区,全市工业制造业企业。

(二)实施时间:2023-2025年。

四、核心内容解读

本《办法》共五章十六条。

其中,第一章总则共四条,主要阐述了编制《办法》的目的意义、管理指导、认定原则。

第二章示范企业基本条件共两条九款,主要明确企业申报需要满足的相关要求。

第三章工作程序共四条,主要明确申请和认定程序。

第四章管理共四条,主要明确包头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后如何管理。

第五章附则共两条。

五、关键词诠释

(一)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形态,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制造业企业通过创新优化生产组织形式、运营管理方式和商业发展模式,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从单纯出售产品向出售“产品+服务”转变,有利于延伸和提升价值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

(二)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企业在服务型制造模式发展中成效显著,服务型制造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对行业服务型制造发展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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