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1】19号
发文时间:2011-12-13
资料来源: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1年 第19号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对地方上报的节能服务公司进行了评审。现将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第三批)予以公告。
第三批备案名单中的节能服务公司2011年7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并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申请国家财政奖励资金。
附表: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第三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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