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2025-01-14
资料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现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市党政办公大楼;邮编:014060;电话:0472-561838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包头市作出的“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升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动公开情况。按照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局机关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等信息。2024年在市工信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共2717条。同时,主动公开建议和议案办理结果。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要求,在市政务网站上公开66件建议、提案(不含非公开件)答复意见,切实履行公开职责,积极推动办理结果公开。

强化政务信息报送工作,2024年共报送政务信息438条,市委办公室信息调研科采用79条,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采用180条,综合排名分别列全市一类信息报送单位第一位和第三位。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102条,全年釆用82条,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采用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通过政府依申请公开平台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未出现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制度,杜绝涉密信息上网,做到公开信息准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流程清晰。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规范性文件,及时发布我局各项政策解读3项,包括《<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稀土产业链数字化转型试点若干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包头服务晶硅光伏企业高质量发展措施解读》和《<包头市支持鼓励废旧电机规范化回收利用的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四)平台建设情况。坚持深化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度、准确度。及时更新市工信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规范性文件等主动公开事项。全年网站访问量达到123.7万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凡是拟公开发布的稿件均经过行文审查,切实保障发布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编制并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6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需要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

一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二是通过文字与图片形式发布政策解读,保障政策解读质量,提高公众知晓率与普及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4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字体
打印
关闭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