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语金句】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
发文时间:2026-03-10
资料来源:学习强国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无不体现着“劳动创造幸福、实干成就伟业”,在当下不仅没有过时,更有着新时代新征程所赋予的现实意义。
新时代,我国对优秀劳动者的表彰体系日益完善,逐步形成了多领域、多层级的表彰制度,以崇高礼遇褒奖、致敬先进劳模。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发生深层次变化,以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为代表的新职业群体已成为工人阶级的新生力量。
光荣属于劳动者,幸福属于劳动者。在迈向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无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还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归根到底要依靠我们的辛勤劳动来实现。只要我们每一位普通劳动者,以劳模精神不懈奋斗、以工匠态度自我打磨,脚踏实地、爱岗敬业,就一定能在平凡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为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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