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教育局、民委、司法局联合印发《包头市2024年“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2024年全市“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
《方案》指出,要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大力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开展对“三个离不开”、“四个共同”、“四个与共”、“五个认同”、“五观”和“七个作模范”等理念和要求的宣传阐释,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深刻认识、理解“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凝心聚力办好两件大事,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作出包头贡献。
《方案》明确,2024年全市“民族政策宣传月”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1日,“民族法治宣传周”时间为5月25日至5月31日。工作主题与自治区宣传月(周)同步为“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全面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重点宣传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
《方案》强调,全市以“专项领域重点宣传工作+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宣传工作+市属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宣传工作”的全覆盖部署,结合线上线下开展8项主题活动方式开展宣传月(周)各项工作。专项领域工作重点内容是19个重点领域结合职能职责,采取分众化的方式,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进宣传系统、统战系统、政法系统、机关、企业、社区、苏木乡镇、学校、连队、宗教活动场所、网络、文旅、工会、妇联、家庭、共青团、非公经济领域、窗口单位、金融系统、卫健系统。主题活动为“包头市‘四百’主题活动”“‘道中华’栏目集中宣传活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推广活动”“2024年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互观互学互鉴互评活动”“书写好‘三段佳话’的新时代文章活动”等8项活动。
《方案》要求,各地区、部门、单位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干部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意识,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民委委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走在前、作表率,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贯穿到日常形式宣传、成就宣传、主题宣传、典型宣传和舆论引导中,注重挖掘行之有效的典型做法和经验,把镜头对准基层、对准群众,全面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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