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 (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2-02-14
资料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包工信消科字〔202219号

 

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工信局,稀土高新区经信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工业设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包府办发2021〕5号)精神,推动我市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包工信消科发〔2021〕71号)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第二批)认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办法》规定的工业设计中心均可申报,包括企业、科研机构、设计单位及高等院校等设立的工业设计中心。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企业及单位应符合《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办法》规定,提交《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1、2)等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各地区工信部门按照《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负责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单位的申报受理、初审和推荐,并2022年2月28日前,将报文件、申报材料和汇总表(见附件4)等纸质材料一式,电子版光盘三份报送市工信局消费品工业和科技科。

 

联系人:曹希丹           联系电话:5618449

 

附件:1.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单位)

          3.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4.2022年度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

          5.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9

关于开展第二批工业设计中心的通知.docx

附件5.doc

字体
打印
关闭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