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 (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2-02-14
资料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包工信消科字〔2022〕19号
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工信局,稀土高新区经信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工业设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包府办发〔2021〕5号)精神,推动我市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包工信消科发〔2021〕71号)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第二批)认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办法》规定的工业设计中心均可申报,包括企业、科研机构、设计单位及高等院校等设立的工业设计中心。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企业及单位应符合《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办法》规定,提交《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1、2)等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各地区工信部门按照《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负责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单位的申报受理、初审和推荐,并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报送文件、申报材料和汇总表(见附件4)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三份报送市工信局消费品工业和科技科。
联系人:曹希丹 联系电话:5618449
附件:1.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单位)
3.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4.2022年度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
5.包头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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