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一批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2-03-23
资料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自治区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一批
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县区工信局,稀土高新区经信委:
现将自治区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一批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工信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的遴选和推荐报送工作。申请认定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编写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内工信科电字〔2021〕4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已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仅需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文件并提出申请,无需提供《管理办法》第九条所列申报材料。鼓励中央驻包企业通过央企总部推荐,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后,再申报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三、请各地区工信部门于2022年4月8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企业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及企业申报材料(格式见《管理办法》第九条)纸质版及电子光盘一式四份,报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消费品工业和科技科。
联 系 人:曹希丹
联系电话:5618449
电子邮箱:bjxxfp@163.com
附件:1.关于组织推荐第一批自治区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2.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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