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文时间:2023-12-28
资料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共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4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工信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8月1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工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工作意见建议。根据《中共包头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包党办发〔2022〕49号)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增强整改自觉

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包头作出的“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要求,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专项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巡察整改的责任和要求,切实凝聚全局上下齐心协力抓整改的共识和合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整改责任

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动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安排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全程参与方案制定、任务落实等各个环节,各承担巡察整改科室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巡察整改时限要求,严肃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全力落实整改任务。

(三)加强督促调度,全面细化整改任务

局党组坚持以督促检查强化整改落实,安排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每周调度机制,要求巡察整改牵头部门每周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台账,确保巡察整改持续用力、精准发力。在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3次,调度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同时,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落细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建立涵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的整改台账,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对照反馈问题,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四)紧盯整改成效,压茬推动整改落实

局党组聚焦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的3个方面、19个具体问题,牵头制定整改措施40条,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落细落实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责任,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扎实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有效解决了光伏制造产业体系前重后轻、工业数字化发展推进缓慢等问题。在集中整改期间,未收到巡察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五大任务”的政治敏锐性不强,深研细抓功力不够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跟进不及时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9月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2021年10月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组未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5月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6月才进行学习传达。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进展情况:已在2023年度市工信局第32次党组会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2次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传达。

2.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落差2022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推动包头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包头市贯彻落实<内蒙古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2021-2025)>的实施方案》《关于落实“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任务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任务的实施方案》《关于落实“建设国家重要的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任务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市工信局均未在本部门进行细化分解、承接落实,没有做到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到人,形成闭合管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进展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交办我局工作任务,制定《市工信局落实“五大任务”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台账》,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具体科室、完成时限,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月形成总结报告,并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把关后按时报送市委、市政府。截至目前,市工信局牵头推进的25项工作,已提前完成17项,其余8项工作全部常态化有序推进。

3.执行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监管不到位2020年7月,市政府出台《包头市城市建成区钢铁、化工、有色等污染企业和工段搬迁改造实施方案》,要求包钢2台180㎡烧结机于当年12月底前关闭退出,但截至本轮巡察尚未完成。按照自治区工信厅2021年3月下发的《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计划的通知》,我市铁合金限制类装备退出企业共20户,已于2021年3月停电停产,截至本轮巡察,尚有9户未完成限制类装备拆除工作。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进展情况:目前,包钢于11月9日完成2台180㎡烧结机的关停工作。我市20户限制类装备铁合金企业,自2021年3月采取断电措施后全部停产至今。现除3户企业因涉法涉诉被法院查封,主体设备无法拆除外(依据工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产业函〔2015〕97号)要求,涉法涉诉企业不具备生产条件可视为完成任务。),其余17户铁合金企业主体设备均已拆除。同时,我局组织属地相关部门和包头市冶金行业协会专家逐一现场核实并验收。

4.推进工业节水工作力度不够。对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水效率缺乏调查研究,特别是对重点企业用水量、高耗水产品水耗指标等底数不清,掌握行业先进值等动态指标不全面,工业节水基础工作不扎实。2021年以来,包头市创建自治区级节水型企业仅7户,其中节水标杆企业仅3户。2022年6月,自治区启动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以来,我市仅申报了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1家园区,市本级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尚未启动。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进展情况:一是对255个重点用水企业(项目)开展节能节水诊断工作,根据节能节水诊断报告,对单位产品水耗、年用水量进行梳理,编制《包头市工业重点用水企业(项目)水耗基本情况》。从单位产品水耗看,单位产品水耗达到内蒙古行业用水定额领跑值共34户企业(项目),单位产品水耗达到内蒙古行业用水定额先进值共32户企业(项目),单位产品水耗达到内蒙古行业用水定额通用值共59户企业(项目),单位产品水耗未达到内蒙古行业用水定额通用值共14户企业(项目),单位产品水耗无标准共116户企业(项目)。从年用水量看,年用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上企业(项目)38户,年用水量10-100万立方米企业(项目)60户,年用水量1-10万立方米企业(项目)97户,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下企业(项目)60户。

二是截至目前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动供总厂总排废水综合整治等18个节水改造项目竣工。             

三是已制定印发《包头市节水型企业、园区创建实施方案》《包头市2023年节水型企业、园区工作计划》,开展市级节水型企业、园区创建工作,目前已收到2家工业园区和24家企业申报资料。

四是2023年新增自治区级节水型园区1家、节水型企业1家,全市已累计创建自治区级节水型园区1家、节水标杆企业3户,自治区级节水型企业7户。

5.开展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工作缺位2020年以来,市工信局未制定过工业企业节能监察中长期计划,也未制定过年度工作计划。2021、2022年连续2年未对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进行年度节能目标考核。2020年至2022年,党组会议未听取过年度节能监察工作情况汇报。2023年1月,自治区工信厅制定印发《工业节能监察办法》,截至本轮巡察,市工信局未按要求制定2023年工业节能监察计划,也未下达年度考核目标。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进展情况:一是已制定印发《2023年度节能监察计划》,《包头市中长期工业节能监察计划(2023-2025年)》,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持续提升我市工业能效。

二是已制定下达2023年包头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考核目标,指导企业对标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进一步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

三是局党组已将年度听取节能监察工作情况列入党组会议题计划,本年度已听取节能监察工作情况汇报。

6.组织实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缺口较大2022年我市工业固废产生量6131.2万吨,一般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量为3196.56万吨,利用率仅为52.14%。尚未建立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库,对全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情况底数不清,项目引进、调度等工作相对滞后。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进展情况:一是已建立《包头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库》,推动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年处理40万吨尾矿回收萤石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金蒙稀土年产2000吨稀土氧化物钕铁硼废料回收等20个一般工业固废利用项目建设。           

二是截至目前,内蒙古立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5万吨铝灰、包头市绿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固废处理等8个项目已竣工。

7.指导监管工业园区建设工作乏力。2019年12月市工信局制定《包头市工业园区(开发区)年度考核评价办法》,但从2021年和2022年的考核通报看,指标体系已经发生很大变化,特别是对标2021年11月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智慧化建设水平、绿色发展水平等指标体系,均未在我市2022年度工业园区(开发区)考核中予以体现。稀土高新区、金属深加工园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九原工业园区、石拐工业园区5个工业园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污水的问题一直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进展情况:一是已制定印发《包头市工业园区(开发区)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包工信园区发〔2023〕332号)和《包头市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的实施方案》(包工信园区发〔2023〕333号)。

二是2022年包头市政府委托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对我市依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污水的5个工业园区用水、排水情况进行详细调研排查,形成了《包头市工业园区依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调研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2022年9月21日、9月28日,包头市工信局先后组织召开《报告》预审会和论证会,昆区、青山区、九原区、石拐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及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水务集团等相关地区、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深入研究讨论。经专家组评审认为,我市金属深加工园区、稀土高新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3个工业园区需要建设污水处理厂,其余九原工业园区和石拐工业园区无需新建污水处理厂。金属深加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于2023年6月已建成投入运行。7月31日,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稀土高新区、装备制造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由原实施主体变更为市水务集团进行建设并运营。 9月19日,市工信局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整改办实地督导稀土高新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10月24日、11月20日对水务集团下发督办函,督促加快污水处理厂。截止目前,稀土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可研、节能审查、立项、选址意见、环评、林草地等前期手续,12月8日已进场施工。装备园区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完成立项、能评报告等手续,12月12日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评审,预计12月底进场施工。

8.建设全市绿色制造体系执行力不够2021年11月,工信部出台《“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党组会议未专门传达学习,仅要求相关科室内部进行了学习。2021年6月,市政府制定出台《包头市产业高端化行动方案(2021-2023)》《包头市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行动方案(2021-2023)》《包头市传统产业绿色化行动方案(2021-2023)》,截至本轮巡察,市工信局未按要求制定我市能效对标达标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市各工业园区是否按照“一园一策”原则制定《园区低碳转型路径方案》和《园区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不掌握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进展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度市工信局第32次党组会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2次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对《“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进行学习传达。

二是已于2023年9月15日制定下发《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2023年包头市工业领域能效对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升重点行业重点用能企业能效水平。            

三是全市各工业园区已制定《园区低碳转型路径方案》和《园区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进一步推动园区深挖节能降碳潜力,实现降本增效。

9.构建光伏制造产业体系依然前重后轻。目前全市上游多晶硅、单晶硅企业已达11户,形成多晶硅产能33.5万吨、单晶硅产能138.8GW,但中下游切片、组件企业仅3户,初步形成切片25GW、组件12GW的生产规模,产业链中缺少电池片环节。光伏组件生产所需的玻璃、背板、边框、胶膜等生产企业和落地项目少,在谋划推动整体配套体系建设上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进展情况:一是为改变光伏制造产业链前重后轻现状,积极推动现有光伏上游企业向下游延伸,推动一体化发展。晶澳5GW组件项目已于11月2日投产;大全1000吨半导体硅基材料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将于年底前投产;晶澳20GW单晶硅、20GW切片和双良50GW大尺寸单晶硅项目已投产;弘元16GW电池片项目建设,预计年底前投产。届时,我市将实现“工业硅-多晶硅-单晶硅-切片-电池片-组件”的全产业链发展,切片产能达45GW、组件产能达到17GW,光伏装备产业的“前重后轻”情况基本得到缓解。

二是按照建设“世界绿色硅都”形成世界级配套的要求,围绕光伏产业链配套产品,积极谋划发展光伏配套产业发展,明确了13个省市的35户招商目标,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同时加大重点项目实施,微科10万吨铝边框项目建设稳步推进,预计年底前投产;赛夫特1000吨晶硅清洗剂项目已投产;莱斯特多晶硅包装袋、标达光伏支架等项目已投产;格索兰光伏玻璃风险预警相关资料已报送至工信部,近期发具意见,将填补光伏玻璃空白。

10.推进工业数字化发展进程较慢。在工业数字化新项目培育、旧项目升级等方面的发掘和策划设计能力不足,工业数字化发展进程与工业大市强市地位不相匹配。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两化融合发展指数为52.4,我市为56.1,虽高于全区平均水平,但低于呼和浩特市1.4个百分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累计培育建设工业数字化项目213个。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评估诊断,累计完成了455户企业、6个重点行业、10个旗县区、1个包头市的数字化评估诊断专题报告,积极探索推进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完善数字化发展的对策措施。

二是全市已初步形成以2个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节点性平台为基础,以23个区域级、行业级、企业级平台为架构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工业生产要素的数字化、网络化服务应用为内容的发展体系。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加快服务拓展,在二级节点下已培育出二冶、北奔、弘元、双良等16个企业级节点。目前两个二级节点注册企业1502户,覆盖冶金、装备、稀土、能源等重点行业,标识注册量538万,标识解析量453.8万。

三是组织阿特斯机加中心智能化车间、华云新材料电解铝智能工厂、一机徐工企业节点、一机瑞特设备上云等79个项目分批次申报了2023年自治区重点产业专项,目前已有20个项目进入自治区公布的拟支持名单。组织英思特的稀土磁性材料应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白云铁矿的5G智慧矿山、包钢钢联的全流程多维智能一贯制管控、一机集团的数构云等7个项目申报了2023年工信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今年新增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试点2个(美科、新特硅),第六届“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优秀奖1个(鑫元和电信合作),第五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优秀奖2个(金名、新联)。

四是制定了《包头市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百城千园行”活动方案》。6月15日组织土右、白云、九原、东河、达茂旗等地工业园区和包钢新联、万佳、双良等一批企业参加自治区在乌海组织召开“工业互联完成网一体化入园区”活动;8月18日,组织召开“全区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百城千园行(包头站)活动,近100户企业参与此次活动,通过学习观摩、技术研讨、交流讲座等形式,加快推进我市工业互联网入园区普及应用。

11.构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仍有欠缺。对新能源汽车行业、首台套产品认定和重点产业专项资金等方面的政策宣传解读不够到位,2022年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中仅天盛重工1户获得上级“机器换人”奖补资金。我市电解铝、高纯铝及下游铝棒、铝杆、铸轧板、化成箔等产业已形成一定规模,基本具备建设先进铝产业集群的基础和条件,但铝深加工产品大部分停留在低端环节,缺少铝产业发展支持政策。企业创新平台奖补政策还不健全,目前支持工业领域创新平台仅限于自治区重点产业专项资金奖补,市级层面仅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有奖补政策,其它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的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创新平台无相关政策支持。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进展情况:一是市政府2022年已出台《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将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等相关创新平台纳入支持范围。同时,进一步落实好《自治区促进有色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二是多次赴北奔集团实地调研,对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政策进行宣贯,组织北奔集团、协鑫集团、国有资本运营集团等相关企业集中研究并制定了《包头市推行新能源电动重卡绿色运输工作方案(2023-2025年)》和《包头市关于支持新能源电动重卡推广应用的政策清单》,提出了新能源重卡园区绿色通行、路权保障、税收返还等支持政策。积极帮助北奔集团争取新能源汽车国补资金2332万元,已完成填报手续并拨付企业,有效缓解了北奔资金压力。同时,通过与一机集团、北重集团、盛泰汽车等相关企业开展座谈和实地调研,加强首台套认定、机器换人项目等政策宣传和解读,组织企业应报尽报。今年,全市共有北重集团北方股份NTH150矿用自卸车、一机集团北方实业柠条平茬收获机、特变电工分片式塔筒等5种产品获得自治区2023年技术装备首台套认定,数量居自治区第一;共帮助我市一机集团小件涂装项目、盛泰汽车铝合金车轮制造项目等14个机器换人项目争取自治区专项资金1278万元,资金额较去年增长185%,居自治区第一。

三是依托我市263万吨电解铝、6万吨高纯铝产业基础,推动铝产业高端化发展。重点实施了总投资95.2亿元的微科20万吨高端铝合金型材、通标1.36万吨铝合金材料等14个项目,年内计划投资73.9亿元,已完成投资63.9亿元,投资完成率86%;华云新材料三期42万吨轻合金项目计划明年一季度投产,届时我市电解铝产能将达到280万吨;星波稀材一期2万吨稀土高强高韧铝合金、盛泰150万只绿色超轻质铝合金车轮和500万只绿色高强韧铝合金汽车零部件等一批项目正在建设。同时督促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包铝高纯铝产品荣获全国有色金属产品实物质量认证“金杯奖”,1000吨5N以上高纯铝示范线正在建设,积极探索6N高纯铝制备技术研发,推动包铝与五二所联合开发高强铝合金焊接材料连铸连轧关键技术。持续推动我市电解铝下游产业高端化发展。

(二)落实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政治站位不高,基础工作不扎实方面

12.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视还不够。2021年12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包头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和2022年6月制定的《包头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举措》,党组均未及时传达学习。2022年以来,市工信局未按要求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局属科室和二级单位考核考评体系。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进展情况: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关于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党支部开展7次学习及研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党日活动8次,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职讲座2次。

二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市工信局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局属科室和二级单位考核考评体系,已制定印发《市工信局党组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实施意见》《市委统战部对工信局领导班子2023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责任分解》等,并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

13.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工作不到位。2022年3月,包头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八进”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由市工信局牵头负责组织落实全市工业企业“八进”工作。市工信局2022年7月制定印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未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方案内容照搬照抄领导小组方案,未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对“进企业”工作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实际工作中,市本级选取11户工业企业作为“进企业”示范点,对旗县区工信部门没有提出量化工作要求,工作带有很大随意性。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进展情况:一是为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工作提质增效,市工信局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党组书记王强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下设两个专项推进组,分别推进各领域所属民营企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企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二是为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工作走深走实,8月26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工作,要求各科室、二级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求两个专项组根据创建任务清单,结合企业实际,指导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工作。

三是为切实抓实抓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工作,深入开展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工业园区”工作。与市民委联合制定印发了《包头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工业园区”工作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并要求各工业园区打造1-2个示范企业,严格对照《企业测评指标》逐项查漏补缺。

四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组织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互观互学活动,并召开了工作推进会,听取企业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讲座,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工业园区”推进会。

五是强化督查,从8月起,成立10个督查组,分别深入各工业园区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督查期间,针对各旗县区工业园区内企业存在的问题,向各旗县区政府下达提醒函20次,共开展四轮现场督导。要求园区内400户规上企业、20户示范企业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和测评指标各项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并及时与属地民委进行工作对接,针对企业创建工作存在问题进行指导,共同形成一体推进的强大合力。

14.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氛围不浓厚。2021年5月,市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全面深入组织开展全市第十三个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市工信局虽然制定了本单位活动方案,但没有承接民族政策专题调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对标自检等工作。检查市工信局门户网站发现,虽然主页显示了“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等专题专栏,但点击后无法打开(其他专栏可以打开),站内搜索未发现“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三千孤儿入内蒙”等内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进展情况:一是局党组切实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上半年专题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1次。

二是按照《市工信局党组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实施意见》,按季度调度责任科室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三是已建立健全宣传内容更新机制,针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专题专栏点击无法打开”的问题已及时联系网站运营商进行修复;针对“站内搜索未发现‘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三千孤儿入内蒙’等内容”的问题,已将“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三千孤儿入内蒙”等内容列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专栏。

(三)开展“五个大起底”行动政治执行力不够,深入抓持续抓的韧劲不足方面

15.对组织开展大起底工作重视不够。2022年7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2022年8月制定印发《自治区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方案》,党组均未及时传达学习会议和文件精神。2022年8月提请市政府印发的《包头市开发区(工业园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方案》,党组会未进行集体研究,也未阶段性听取工作情况汇报。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进展情况:9月21日,市工信局第23次党组会传达学习了《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方案》,听取全市开发区(工业园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整改进度情况,分析研究工业园区大起底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16.开展园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成效不明显。对停产企业、停建项目和僵尸企业、僵尸项目建立的工作台账,未明确具体盘活举措和完成时限。截至2023年3月,盘活长期停产企业8户,整改完成率66.7%;盘活僵尸企业3户,整改完成率60%;停建项目盘活4个,整改完成率44.5%,完成率分别低于85.6%、83.3%、76%的自治区平均水平。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进展情况:按月对园区停产企业、停建项目、僵尸企业(项目)工作台账进行调度,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盘活举措和完成时限。今年以来,市工信局先后四次实地督导各地区大起底整改进展情况,先后三次对相关地区下发督办函,督促属地政府加快推动工业园区停产企业、停建项目、僵尸企业整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相关任务。2023年12月底前,将有3户大起底阶段性盘活企业实现完全盘活,盘活土地3524.7亩,整改完成率进一步提高。

17.巩固拓展大起底工作成果还不到位党组会议未专题听取市工信局“五个大起底”特别是工业园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情况汇报,书面报告中也未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缺乏举一反三意识。截至本轮巡察,针对发展效益差的工业园区和园区内各项指标较低的项目,尚未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也未建立低效项目退出机制。2022年11月,自治区工信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全区工业园区管理的意见》,市工信局未按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落实举措。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进展情况:一是已制定印发《包头市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的实施方案》(包工信园区发〔2023〕333号),要求各地区建立低效项目退出机制。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包头市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亩均综合效益考核评价办法(试行)》,2022年,全市工业园区亩均产值达到311.1万元/亩,亩均税收达到14.4万元/亩,亩均固投达到329.9万元/亩,分别比全区水平高165.1万元/亩、4.4万元/亩、126.6万元/亩。

三是9月21日,市工信局第23次党组会听取全市开发区(工业园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进展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举一反三,持续巩固大起底整改成效。

四是9月13日市工信局对相关地区下发督办函,督促属地政府加快推动工业园区停产企业、停建项目、僵尸企业整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相关任务。10月6日和10月7日赴高新区中科世纪、包头彤方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实地督导大起底工作。

五是印发《包头市工业领域停产企业、停建项目盘活重启攻坚行动方案》(包府办发〔2023〕151号),深入开展停产企业停建项目盘活攻坚,持续巩固大起底取得良好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局党组将持续紧盯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问题盯住不放,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发挥好局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定不移地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及开展好“五大起底”专项行动。

(二)毫不松懈持续整改。对照巡察整改方案,在集中整改期间,完成时限未到的整改问题,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严格执行“对账销号”制度,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加强督查问效,确保每个问题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下大力气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长效机制全面健全完善。

(三)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围绕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找差距、比不足、明目标、定举措,聚焦“两新”导向,围绕“两都”建设,树立增量意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持续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着力做大做强工业经济总量,助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2-5618380;传真0472-5618390。通讯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包头市党政办公大楼D0431室;电子邮箱btjwbgs@163.com。

 

中共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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